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受昌吉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的委托,现就其所需的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简要说明:
1、招标文件编号:CJZFCG-JZ-2018059
2、招标项目名称:昌吉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昌吉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
4、采购机构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5、采购内容及数量: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采购项目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1 |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
1台 |
2 |
项目服务 |
1项 |
6、项目实施地点、技术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调试安装完毕(日历日)。
8、采购预算:60万元(人民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付款方式:设备到货验收、调试合格后付款95%,其余5%两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网站办理供应商入库,购买CA数字证书合格的供应商,未办理的开标现场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现场查验);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时除外)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3)针对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证件原件直接到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报名并拷贝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报名及拷贝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0日(工作日内)
上午:10:00-13:00 下午:16:00-18:00
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五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五、开标时间:
时间:2018年 12月26日(星期三)10:30(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附属楼科技馆)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第四开标大厅
招标机构: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招标机构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原昌吉州政务中心)
联系人:王小坤电话:0994-2267807
采购人:昌吉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
联系人:刘浩峰电话:13779279993